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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康码审发政策调整的通知
(6月28日更新)
2022-06-29 01:27

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自巴勒斯坦出发前往中国的中、外籍人员须遵守要求如下:

一、行程要求

所有乘客,包括自驾、搭乘火车等交通工具赴第三国中转赴华的,均应在出发前申领健康码。

所有乘客行前28天内应避免前往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并如实填报《旅居史声明表》。

二、检测要求

乘客可在当地官方检测机构完成核酸,并获得官方阴性检测证明。检测证明须为英文版,并标明检测采样时间、检测结果(阴性)、乘客姓名、出生日期、持用国际旅行证件号码以及可供核实的检测机构或医生的联系电话或电邮等。

核酸检测报告采样方式须为鼻咽拭子,标明核酸(NAAT、rt-PCR)、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字样。

三、申请方式

(一)中国公民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检测证明、行程单、在巴有效居留证明、《旅居史声明表》。经办事处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外国公民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外国公民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hrhk.cs.mfa.gov.cn/H5/,在线填写信息、申报健康状况,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单、在巴有效居留证明、《旅居史声明表》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该网站核发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外籍乘客登机时出示电子或纸质打印版健康码,供航空公司查验。

四、申请要求

赴华人员须在出发前48小时内完成第一次核酸检测,出发前24小时以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原则上须在不同官方检测机构完成(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凭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申请健康码。

曾在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检测曾呈阳性的人员,均视为有感染史人员。此类人员如需赴华,请提供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的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须在72小时以内完成)阴性证明,并发送至consulate_pst@mfa.gov.cn邮箱。我办审核回复后,请自我隔离14天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凭出发前48小时和24小时内阴性检测证明等申领健康码。

六、注意事项

中国驻巴勒斯坦办事处提醒自巴勒斯坦赴华人员密切关注中国驻有关中转国使领馆要求,以免影响本人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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