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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疫情期间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8月21日更新)
2022-08-21 16:52

自即日起,针对完成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员,赴华签证政策调整如下(赴华前仍须按要求申请健康码):

一、各类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赴华长期工作和短期访问人员,可按常规材料(详见:http://ps.china-office.gov.cn/lsyw/bszn/5213/201903/t20190328_6182947.htm,下同)要求申请F字、M字、Z字签证。

二、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若为2022年入学新生,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申请X1签证;若为2022年以前入学的老生,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学校出具的返校证明及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X1签证。

三、复工复产人员、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和确需赴华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可按常规材料要求申请S1/S2字签证。复工复产人员、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的非婚伴侣、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确有赴华需求的,需提供具体情况说明。

四、中国公民或具有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赴华团聚或探亲,可按常规材料要求申请Q1/Q2字签证。

五、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非学历教育的短期留学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六、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七、签证申请流程

签证申请人须通过登陆https://cova.cs.mfa.gov.cn网站进入在线填表页面,使用中文或英语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完成在线填表后通过“前往预约”链接直接进入签证预约界面,也可之后登陆https://avas.cs.mfa.gov.cn 网站,输入个人信息及签证申请表申请编号,预约签证办理时间。申请人需下载打印确认页及申请表(全表)并签字,在预约时间将护照及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递交至中国驻巴勒斯坦办事处领事部。驻巴勒斯坦办事处领事部目前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三、周四上午9:30-12:30,请合理安排预约时间。

八、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九、为做好疫情防控,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及旅行途中应做好必要防疫措施,赴华前及时按要求申请健康码(详见:http://ps.china-office.gov.cn/lsyw/zytz/202206/t20220629_107114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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