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生物识别签证的通知
2020-12-10 23:41
自2020年12月13日起,中国驻巴勒斯坦办事处将对申请中国签证的人员留存十指指纹并签发生物识别签证。以下人员可予免采: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三、近5年内在中国驻巴勒斯坦办事处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的人员。
签证申请人需本人亲自到场留存指纹,由他人冒充本人留存指纹导致申请人被拒绝进入中国国境等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