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巴勒斯坦的关系
2020-07-09 19:36
一、政治关系
中巴关系传统友好。中国是最早支持巴勒斯坦民族抵抗运动并承认巴解组织和巴勒斯坦国的国家之一。中巴友好关系由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和阿拉法特总统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1965年5月,巴解在北京设立享有外交机构待遇的办事处。1988年11月20日,中国宣布承认巴勒斯坦国,两国建交,同年12月31日,巴解驻京办事处改为巴勒斯坦国驻华大使馆,其主任改任巴勒斯坦国驻华大使。1990年7月起,中国驻突尼斯大使兼任驻巴勒斯坦国大使。1995年12月,中国在加沙设立驻巴民族权力机构办事处,2004年5月迁至拉马拉。2008年6月起,中国驻突尼斯大使不再兼任驻巴大使,由驻巴办主任(大使衔)全权负责同巴勒斯坦交往事宜。2013年10月,中国驻巴勒斯坦外交机构名称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勒斯坦国办事处”。
中巴政治交往频繁。已故巴勒斯坦总统、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法特曾先后14次访华。近年来双边重要往来:外交部长王毅于2013年12月访巴,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于2015年11月访巴,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于2016年3月访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于2016年9月访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于2017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