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事处信息 中巴关系 经贸往来 领事服务 走进巴勒斯坦
办事处信息 主任致辞 主任简历 联系方式 历任主任 中巴关系 经贸往来 政策法规 经贸信息 注意事项 领事服务 重要通知 领事证件 法律法规 领事保护与协助 联系我们 走进巴勒斯坦 国家概况 赴巴须知 人文历史 办事处风采

首页 > 领事服务 > 领事证件 > 婚姻登记 > 结婚登记须知
  • 结婚登记须知(2025-06-19)
重要通知
  • 驻巴勒斯坦办事处领事部暂停对外开放的通知(2026-09-22)
  • 驻巴勒斯坦办事处领事部暂停对外开放的通知(2026-09-20)
  • 驻巴勒斯坦办事处领事部暂停对外开放的通知(2026-08-20)
  • 驻巴勒斯坦办事处领事部暂停对外开放的通知(2026-07-14)
专题
更多>>
相关链接
更多>>
首页 > 领事服务 > 领事证件 > 婚姻登记 > 结婚登记须知
结婚登记须知
2025-06-19 20:47


申请条件

一、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于巴勒斯坦的中国公民。

二、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等。

三、男女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本馆自愿提出申请。

材料要求

一、双方有效中国护照、中国居民身份证和巴勒斯坦居留证件。

二、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二寸(3.5cm*5.3cm)合影照片3 张。

三、双方现场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四、如当事人系离婚无配偶,还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还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外国法院作出,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裁定书。

五、如当事人系丧偶后未再婚,应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事处根据当事人情况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一、登录“中国领事”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信息,选择到馆办理日期及时间。

二、按预约时段携带相关材料到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出示手机端预约信息。


办理时间和收费标准

请与办事处提前取得联系。

免费办理。


附件: